基隆冰櫃藏屍案跨年複訊 涉案主嫌元旦收押
42歲吳姓主嫌涉及殺害貨車冰櫃藏屍,經基隆地檢署跨年複訊後向法院聲押。(記者吳昇儒翻攝)
首次上稿 11:35
更新時間 13:28(聲押獲准)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地檢署偵辦基隆冰櫃裝屍案,檢察官昨跨年夜複訊吳姓主嫌至今(1)日凌晨後,認定吳姓主嫌涉殺人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上午11時30分已裁准。
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上月26日接獲報案,有男子遭人殺害棄屍,警方隨即報請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照世、檢察官劉星汝指揮偵辦,上月29日深夜在基隆市信義區培德路、崇法街和深澳坑路口,發現1輛未上鎖的藍色小貨車,車上還有1具未接電源的白色冷凍櫃,打開查看,赫然發現竟有一具燒黑呈跪拜姿式的遺體,經查證比對確定死者為趙男後,隔天30日掌握涉案的吳姓主嫌、潘姓、林姓與陳姓等5人曾在基隆市八堵區某倉庫出沒。
警方當晚11點多在台中逮到涉案42歲吳嫌,並在身上起出1把槍枝,昨上午重回吳嫌等人出沒的八堵倉庫採證,帶回遭焚毀的衣物等證物後,昨天深夜10時許將吳依涉犯殺人等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承辦檢察官劉星汝複訊至今天凌晨0時15分,認定吳涉刑法殺人、損害遺棄屍體、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彈,犯罪嫌疑重大;其中,吳涉犯殺人罪為重罪、並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認為,吳男涉犯殺人罪等罪嫌,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吳雖否認涉犯殺人罪,但坦承有遺棄屍體及持有槍枝子彈犯行,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裁定羈押禁見、與禁止通信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