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判12年6月抨擊司法被政治綁架 宜蘭地院:無政治力介入
宜蘭地院庭長黃永勝表示,本院獨立審判,針對林姿妙涉貪案沒有所謂的政治力介入。 (記者王峻祺攝)
首次上稿16:01
更新時間17:25(新增檢方回應)
〔記者王峻祺、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一審被重判12年6個月徒刑,林姿妙走出法庭面色凝重,受訪時抨擊台灣司法已經被政治綁架。宜蘭地院庭長黃永勝回應,本院獨立審判,針對本案沒有所謂政治力介入。
檢方再研議是否上訴
宜蘭地檢署回應,檢廉偵辦均依法定程序辦理,絕對禁得起檢驗。主任檢察官董良造說,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黃永勝說,針對本案法官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與勘驗程序計36次,並由合議庭調查人證、物證、行言詞辯論而審理23次,共計開庭59次後,綜合全案存卷可考的證據資料與全辯論意旨,以及多次反覆評議後判決。
黃永勝表示,宜蘭地院一向獨立審判,依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及平等原則,對有罪等14名被告科以適當刑期,全案歷經長時間審理後審結,請外界不需要做無謂的揣測及議論,沒有所謂政治力介入。
林姿妙涉貪案纏訟近3年,宜蘭地院合議庭成員包括院長兼審判長莊深淵、陪席法官程明慧、受命法官陳錦雯。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被重判,批司法被政治綁架。(記者江志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