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 12/31下午2點半一審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如圖)涉貪案,宜蘭地院將在明天下午2點半宣判。(資料照)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15人列被告,宜蘭地方法院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針對林姿妙涉貪收賄求處20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求處有期徒刑2年6月、併科200萬元罰金,全案爆發至今將近3年,一審敲定明天(31日)下午2點半宣判。
檢廉2022年1月13日到宜蘭縣政府、林姿妙縣長官邸共30多處搜索,首波約談30多人到案,2月23日再度搜索,並以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聲押,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此案導火線肇因於2019年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林的多筆財產來源不明疑雲,當時適逢林姿妙拚連任,檢廉搜索行動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林姿妙在同年8月23日登記參選前一週,被檢方依貪污治罪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等4項罪名起訴,其中涉嫌利用人頭戶洗錢金額多達7844萬元。林姿妙回擊是政治追殺,並向選民喊話「用選票還我公道」,在年底宜蘭縣長選戰中以過半得票率順利連任。
林姿妙涉貪案被起訴15名被告,有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前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前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前農業處長康立和、財稅局長盧天龍、建設處科長林志揚、龍非池、前農業處科長吳東原、前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前羅東鎮經建課員黃耀智、地主劉石純與陳正動、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林姿妙前助理張桂綾,包括林姿妙在內的涉案縣府官員共8人。
由於案情複雜,加上被告聲請勘驗70多份偵訊光碟,宜蘭地院2022年10月起召開數十次準備程序庭,今年6月進入審理,10月連開8次言詞辯論庭,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對林姿妙等15名被告具體求刑,審判長莊深淵諭知宣判日12月31日下午2點半,判決結果引發各界高度關切。
林姿妙(中)前往宜蘭地院出庭畫面。(資料照)
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列被告。(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林姿妙涉貪案,包括林姿妙在內共有8名宜蘭縣府官員涉案列為被告。(記者江志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