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犯下18案後踢到鐵板 詐騙集團女車手判刑10月
詐騙集團古姓女車手今年到全國各地犯下18案,陸續獲釋而重操舊業,不料,10月底到宜蘭取款時踢到鐵板,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月。(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詐騙集團一名32歲古姓女車手,今年在全國各地犯下18案,被查獲後陸續獲釋而重操舊業,不料,10月底到宜蘭取款時踢到鐵板,被檢察官聲押獲准,宜蘭地方法院也裁定續押。一審法官認定她觸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0月。
古姓女車手今年曾到台北、新北、桃園、苗栗、台中、嘉義、高雄、花蓮、宜蘭等地犯案,合計18案,前17案落網後獲釋重回老本行,直到10月間,詐騙集團以投資之名騙走宜蘭羅東張姓男子30萬元後食髓知味,再度騙他繳付600萬元投資股票,張男驚覺受騙報警埋伏,古女取款時人贓俱獲,被送進宜蘭看守所羈押禁見,經檢察官偵結起訴,移審宜蘭地院,法官裁定續押,讓她無法繼續作案。
判決指出,古女與詐欺集團成員分工合作,以達犯罪目的,因告訴人張姓男子察覺有異報警,導致前去取款時當場為警查獲,屬於未遂犯,觸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
承審法官斥責古女明知詐欺集團對社會危害甚鉅,竟受金錢誘惑,參與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工作,與集團成員透過偽造特種文書及私文書等手法,欲向他人詐取金錢,並隱匿詐欺贓款所在與去向,危害社會治安,紊亂交易秩序,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觀念,實屬不該,判她有期徒刑10月,作案用的手機、偽造證件均沒入。可上訴。
古姓女車手10月底到宜蘭羅東收取600萬元款項時,被警方人贓俱獲。(圖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