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夫妻騎車過閃紅燈路口未依規停看 遭汽車撞上重傷
花蓮市府後路與介壽四街昨發生一起汽機車交叉路口相撞意外,騎機車的79歲老翁受到重創。(民眾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府後路與介壽四街昨發生一起汽機車交叉路口相撞意外,79歲翁姓騎士載著77歲的黃姓乘客從介壽四街往西準備穿過府後路時,未注意閃紅燈應停看左右來車,直接穿越路口遭橫向汽車撞上,老翁重傷送醫目前仍在觀察當中,黃婦則有多處骨折,詳細的肇事責任仍由花蓮警方釐清當中。
依據監視器畫面,昨天上午6點40分左右,79歲的翁姓騎士載著77歲的黃姓妻子,沿介壽四街自東往西直行,準備前往美崙山運動,當時介壽四街路口閃爍紅燈,但老翁未依規定減速接近後「停車再開」,直接穿過路口遭23歲藍姓駕駛開白色賓士休旅車撞上,老翁兩人被撞飛,翁姓騎士顱內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黃姓乘客則左肩及左腳骨折。
花蓮警方今指出,雙方駕駛均持有合格駕照,都無酒精反應,初步判斷,機車行駛閃紅燈路口未依規定停車讓車,汽車通過閃黃燈路口,未注意前方路況,汽車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詳細情況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花蓮分局提醒駕駛,通過交叉路口應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路口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又依該規則規定,在交岔路口所設特種閃光號誌,幹線道設置閃光黃燈,支線道設置閃光紅燈。
花蓮市府後路與介壽四街昨發生一起汽機車交叉路口相撞意外,騎機車的79歲老翁受到重創。(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