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此物車損自負」三角錐占車格 草屯公所:已報警
有網友在地方臉書社團「草屯人」PO文,指草屯市區路邊收費停車格,被放置三角錐,上貼「毀損此物車損自負」貼紙,質疑是技術性占車格的行徑。(圖擷自地方臉書社團「草屯人」)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草屯鎮路邊停車格夜間8時到翌日8時前免費,有人地方臉書社團「草屯人」PO圖文,照片顯示某停車格放置三角錐,上貼「毀損此物車損自負」貼紙,質疑此舉屬技術性占位。草屯鎮公所表示,已請委外廠商報警,該行為視同占用道路依法可開罰。
地方臉書社團「草屯人」,昨晚有網友貼出2張照片,照片顯示編號16的路邊停車格,在車格的邊緣被放置一個三角錐,三角錐柱體上貼著印有「毀損此物車損自負」的貼紙,該網友詢問「三角錐貼威脅性文字,這種方式算是技術性占位嗎?」,該圖文一貼出,有不少網友留言回應,有人認為該行徑就是違法,有人則說「把三角錐移動位置,不要毀損就沒事」。
也有人說「光明正大的個人停車位欸!真是優良!」,有人建議報警,有人說「騎重機去停就OK了」,另外有人探詢車格所在位置,表示想去參觀占車格奇景。
草屯鎮公所表示,因為路邊停車格委外收費,今天已請廠商報警,該行為視同佔用道路,應該可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今天下午真的有民眾實地勘查,發現三角錐已不見,車格內改停重型機車,該民眾認為,有可能是重型機車停汽車格,視同汽車收費;但也有可能是民眾用重型機車,取代「毀損此物車損自負」三角錐的另種占車格行徑。
熱心又好奇的民眾9日下午現場勘查,發現三角不見了,車格內改停重型機車。(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