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隱暪結婚害女友變小三挨告 法官認她是受害者判免賠
葉男向賴姓女友隱暪婚訊,害她淪為小三,葉妻得知丈夫出軌,向賴女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賴女也是這段感情的受害者,駁回葉妻之訴。(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李姓女子與葉姓男子交往不到半年,2人選擇在光棍節當天結婚,但葉男腳踏兩條船,向另一位交往中的賴姓女友隱暪婚訊,害賴女淪為小三,李女得知丈夫出軌,怒向賴女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官認為賴女是這段感情的受害者,駁回李女之訴。
判決指出,賴女與葉姓男子於2021年9月相識,但短暫交往後就分手,直到隔年6月在網路重逢,舊情復燃再度交往,但同年6月,葉男也跟李姓女子交往,半年後,葉、李2人奉子成婚,並選在11月11日光棍節步入婚姻,賴女不知道自己已淪為小三。
去年6月,葉男主動坦白和賴女交往,李女一氣之下,向賴女提告求償5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賴女否認介入李女婚姻,辯稱去年6月,她從友人口中得知葉男已經結婚,當時葉男還信誓旦旦,拿出身分證自清配偶欄是空白的,沒有欺騙她,但自己從那一天起就不再信任葉男,也不管他怎麼解釋就決定分手。
而李女也指出,自己和葉男只有低調登記結婚,事後也沒有補辦婚禮;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賴女和葉男交往時,確實不知道葉男已經和李女結婚,因此認定賴女未侵害到李女的配偶權,因此判李女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