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報復女友欲拿掉骨肉 凌虐她和前夫小孩成癱重判

    王男不滿同居女子欲與前夫複合,甚至要拿掉他的小孩,涉嫌凌虐她和前夫所生女嬰致癱瘓,被高雄高分院重判。(記者鮑建信攝)

    王男不滿同居女子欲與前夫複合,甚至要拿掉他的小孩,涉嫌凌虐她和前夫所生女嬰致癱瘓,被高雄高分院重判。(記者鮑建信攝)

    2024/12/02 07:0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王男不滿沈姓女友要與前夫陳男復合,還想把他的親骨肉拿掉,憤而在電梯內涉嫌凌虐她和陳男所生女嬰致癱瘓,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家暴重傷害罪,重判9年半徒刑。

    據了解,2023年3、4月起,沈女與被告王男在高雄市同居,但她與前夫所生9月大女嬰,則交由沈母照顧。後來,沈女因無法支付其母照顧小孩費用,於是把女兒帶回與陳男居住,並欲與王男分手。

    同年6月24日凌晨,她返回王男住處後商談分手,並表示欲拿掉當時所懷他的胎兒,因而引起王男不滿,乃於當天下午,假借帶同女嬰外出買飯等事由,在電梯內趁無他人,劇烈搖晃她頭、頸部、倒吊身體,導致腦出血等傷勢。

    下午5點多,王男見女嬰嘔吐、陷入意識不清,始與沈女將她送至高醫,經院方緊急進行開顱與血塊清除手術,雖然保住1命,但造成肢體偏癱、癲癇的重傷害。

    1、2審開庭調查後,依家暴重傷害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9年半,尚未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