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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莊某文教機構傳車輛超載師生 新北教育局:明稽查究責重罰

    新北市新莊區某所設有幼兒園及補習班的文教機構,11月29日傳出車輛休旅車後座疑似違規超載事件。(警方提供)

    新北市新莊區某所設有幼兒園及補習班的文教機構,11月29日傳出車輛休旅車後座疑似違規超載事件。(警方提供)

    2024/12/01 14:45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某所設有幼兒園及補習班的文教機構,11月29日傳出車輛休旅車後座疑塞1師7生的違規超載事件,市府教育局今天回應,明日(週一)派員稽查,若有不法必定究責重罰嚴懲。

    教育局表示,明天將前往該機構稽查,確認是否以未經核准或備查的車輛載運學生、載運人數超過汽車行車執照核定數額等,強調定會追究責任、嚴懲不貸。幼兒園部分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視情節最重裁處幼兒園負責人9萬元罰鍰;補習班部分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重裁處短期補習班負責人3萬元罰鍰。

    教育局說明,幼兒園及補習班如需使用交通車載運學生,皆應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報教育局備查;幼兒園載運幼兒的車輛,應以自有原廠幼童專用車車種為限;補習班如欲以學生交通車載運學童,得以購置或租賃方式辦理。

    教育局提醒,家長可以協助檢視孩子所乘坐車輛是否有違規情事,如發現有不符合規定者,隨時向教育局反應,局內也會持續落實針對違規車輛追蹤及複查,並於上學、放學時段,在違規熱點不定期稽查。

    新莊警分局表示,若發現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幼兒園司機未領有職業駕駛執照,可處駕駛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有關幼兒園未使用學幼童車載運學童部分,另通報教育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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