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苗縣議員銀樓61枚金飾 男子被判刑
搶苗栗縣議員銀樓61枚金飾,男子被判刑。圖為警方採證畫面。(民眾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張姓男子因急需用錢,竟心生歹念,夥同楊姓男子等人5月份前往苗栗縣議員曾美露自家經營的銀樓搶走61枚金飾,並變賣部分金戒得手贓款21萬餘元。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犯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另張男、楊男犯共同搶奪罪,張男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楊男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案發當時,張男偕同楊男開車至曾美露自家經營的銀樓,張男進入銀樓後假意挑選、購買金飾,並乘曾美露低頭計算價格之際,將整盤金飾端走、衝出店門由楊男接應逃之夭夭。
之後楊男所駕駛轎車因汽油不足,張男便打電話連繫李姓男子與羅姓男子接應,之後前往台中市變賣部分金飾。
苗栗警方之後循線在國道3號台中清水服務區停車場逮人後,將張男等人移送偵辦。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先對張男與楊男判刑,目前全案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