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女高中生遭校車拖行受傷 家長控校方漠不關心
女學生搭校車時遭拖行導致左腿受傷。(家長提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永平高中女學生搭校車上學時,還沒完全上車,司機就將車門關上,導致女學生遭拖行左腿受傷,家長投訴校方將責任推給交通車公司、保險公司,家長已至桃園警分局向司機、校方提出告訴。
校方回應,全案至今已自行調解2次、委由調解委員會調解1次未成,將於11月29日再安排家長與交通車公司協調,同時爭取保險公司放寬標準,能依據女學生醫療需求分段理賠,校方爭取的1萬元慰問金也已下來,學校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女學生於今年9月13日早上,在桃園區中正路準備搭乘校車,豈料,一腳才踏進車門,司機就關上車門開走,女學生一腳在車內、一腳在車外遭拖行,左腿遭到車輪輾過,有路人發現高聲喊叫,司機才緊急停車查看,並請救護車將女學生送醫救治。
家長投訴,孩子受傷後無法上課,腳也有長時間無法伸直,事發當天導師和司機曾來探視,司機包了1000元,但談到要如何處理時,司機則說要問保險公司,並稱當天錯在不該開後門讓學生上車,因為學校規定不能讓學生從後門上車,而校方也將責任推給遊覽車公司、保險公司,態度消極。
校方表示,學生專車是委外由交通車公司經營,女學生當天未完全上車,司機就關門開車,女學生左腳遭拖行擦傷但未被輾過,左腳大面積瘀青、沒有骨折,包括導師、負責交通車的師長、交通車公司負責人、司機,第一時間都前往醫院處理,也由導師持續與家長保持聯絡,全案自行調解2次、委由調解委員會調解1次未成。
校方表示,預計於11月29日由家長、校長、交通車公司負責人、保險公司再進行協調,校方就家長提出的醫療、醫美等理賠,將爭取保險公司放寬標準,採取依據醫療需求分段理賠方式,同時校方爭取的1萬元慰問金已下來,學校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桃市府教育局則表示,學校先前已和家長協調並爭取慰問金1萬元,校方將於11月29日與家長再次召開協調會議,教育局會持續關心此案辦理結果,並請該校關心學生狀況,提供必要的輔導措施。
女學生搭校車時遭拖行導致左腿受傷。(家長提供)
女學生搭校車時遭拖行導致左腿受傷。(家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