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球場使用農藥污染水源 環保局重罰105萬
高雄高球場使用農藥污染水源,環保局重罰105萬元。(市府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聯合稽查高爾夫球場2座水池、果嶺球洞雜草檢出使用農藥,由於位處澄清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環保局今表示,認定使用農藥污染水源行為情節重大,依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合計重罰105萬元。
高雄高球場位於高雄市澄清湖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於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行為。
經環保局採集球場9號及10號水池水樣及果嶺球洞雜草,兩水池水質檢出農藥「陶斯松」及「加保扶」,球場內雜草檢出「亞托敏」及「陶斯松」。
環保局也於球場倉庫,查扣大量除草劑9種品項共235瓶(包),經查今年8月13日提供農藥購買明細中,也有向農藥行購買「陶斯松」及「加保扶」出貨紀錄,認定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使用農藥情節重大。
但高雄高球場認為農藥檢出濃度低於飲用水質標準,沒有影響水源水質,近日向市府提起訴願;不過環保局反批高雄高球場說法是飾詞狡辯,完全無視大眾安全!
環保局強調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是指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不得有污染水源「行為」,法條屬於行為罰,於場內水池與雜草均有檢出農藥成份,即構成處罰要件,顯可斷定已有使用農藥污染水源行為。
環保局說,尤其球場位於澄清湖水源水質保護區範圍內西北方,地勢較高又鄰近澄清湖,污染由地勢高西北流向東南方地勢較低澄清湖水源地,使用農藥行為致水源水質保護區水源有遭受污染之虞,對高雄民生用水水質及人體健康有重大影響之虞,核認違反情節重大,環保局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可開罰10萬至100萬,從重處分100萬元。
此外,球場也違反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可罰5千至5萬元,環保局重罰5萬元,總計開罰105萬元。
高雄高球場使用農藥污染水源,環保局重罰105萬元。(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