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16間招待所難領旅館登記 明年1/22後暫停訂房
中華郵政有16家員工招待所,自2024年11月23日起,先行暫停各郵館2025年1月22日後的訂房。(資料照)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中華郵政公司設有16家員工招待所(郵館)作為員工福利,但據現行「發展觀光條例」規範,仍須取得旅館業登記。中華郵政公司指出,郵館取得旅館業登記仍有困難,故自今年11月23日起,先行暫停各郵館2025年1月22日後的訂房,接下來會持續向主管機關爭取從寬解釋,或將郵館轉作其他福利用途。
部分機關提供住宿場所作為員工福利措施,但一般旅館業者認為,這些住宿服務實質上有經營旅館業務,卻不用登記與管理,明顯不公平,立法院在2015年完成修法,將這些福利住宿設施納入旅館管理,並要求相關單位2025年1月21日前完成旅館業登記。
然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審查「發展觀光條例」修正草案,立委傅崐萁、蘇清泉、陳雪生等委員提案修法落日條款,展延5年申領旅館業登記證期限,即延長取照時限至2030年,採投票表決後,以陳雪生版本通過,送院會討論前交付黨團協商。
中華郵政公司資產營運處主任吳昇翰解釋,中華郵政公司全台設有16處設郵館,僅是作為員工福利用途,並無對外營業,過去使用郵館的員工並不少,比如阿里山、台中、台北、小琉球等地的郵館住房率,平時就可達到7成左右,若遇連假、節慶,住房率還會更高。
不過,吳昇翰表示,郵館目前仍屬「發展觀光條例」適用對象,受限於既有條件、取得旅館業登記證有相當困難,雖立法院有機會再給5年的緩衝期,但考量郵館在現制下繼續運作可能有違法之虞,因此自2024年11月23日起,先行暫停各郵館2025年1月22日後的訂房。
吳昇翰指出,郵館只服務公司員工、沒有盈利的事實,技術層面來說,很難突破法規限制,後續將持續向觀光署等主管機關爭取,希望員工福利性質的住宿服務能夠從寬解釋、不要列入「發展觀光條例」管理,同時也會考慮將郵館改做其他福利用途,但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前,只能先暫時不開放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