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籍貨輪棄置油桶 海保署開罰30萬元
巴拿馬籍貨輪棄置油桶,海保署開罰30萬元。圖為貨輪上的油桶。(海保署提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今年9月12日晚間7點多,海巡署第八海巡隊,在澎湖海域發現油桶漂流,研判是巴拿馬籍貨輪「JM-ARIES」棄置,登船檢查發現有同款的中國石化公司產品「船用汽缸油」,船員坦承在七美海域丟棄,海保署今天宣布裁罰30萬元。
海保署指出,巴拿馬籍貨輪「JM-ARIES」明顯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船舶之廢(污)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除依規定得排洩於海洋者外,應留存船上、排洩於岸上收受設施,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清除、處理。」依同法第52條規定對船東裁處30萬元罰金。
巴拿馬籍貨輪棄置油桶,海保署開罰30萬元。圖為撈起的油桶。(海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