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輕型載具與證照明顯增長 全台合法場地21處「未合法也11處」
固定翼超輕載具。(民航局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近10年國內超輕型載具操作證與載具明顯增長,不過交通部民航局今天(7日)指出,全台有21處合法超輕載具空域,但仍有疑似未申請合法的也達11處,提醒民眾注意,以免被裁罰最高30萬元。
「民航法」修正增加超輕型載具專章,並由交通部發布「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今年剛好屆滿20年。根據民航局統計,2015年至今通過各項檢驗的合格載具,由22架成長至65架,增加近2倍。合格操作證張數也由181張成長至280張,增加約5成5。
民航局指出,目前超輕型載具在國內仍定位為休閒活動使用,依法,活動時,載具必須檢定合格,必須在合法場地起降,並於合法空域活動,操作者需加入合法的活動團體,並取得合法操作證,此外,活動時,必須投保。這6項要件均必須齊備,違規的話,違反任一要件,均裁處6萬元,單一事件,最高可裁處30萬元。
除了載具與操作證近年均有明顯成長,民航局已陸續公告21處合法超輕空域,其中10處已有團體提出申請並經民航局核可使用,包括大里、貓羅溪、北斗東、北斗二林、濁水溪、不老溫泉、南華、高樹、賽嘉及花東等。
此外,目前全台有中部的烏日、順風、南部的皆豪、望安、東部的花東、馬太鞍溪及日光等7處合法活動場地,除順風因風災受損,目前修復中,其他均運作正常,民航局也均定期派員查核。
由於近年民航局每年都會接獲疑似超輕違規活動的通報案例,民航局表示,經過清查比對,目前全台疑似未申請合法的超輕活動場地有11處,這些場地過去未曾合法申請,也沒有登記合格的團體在使用。
由於不合法的場地與空域安全堪慮,為了讓有心體驗超輕活動的民眾與玩家能在安全的環境下從事休閒活動,民航局除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取締這些不合法的場地,對於有機會合法的場地,民航局也會協調地方政府,在行政程序上給予協助,讓場地儘速合法,讓玩家與民眾均能有更多保障。
針對參與活動的團體與人員,民航局指出,每年都會舉辦2場教育訓練,將全台分成北、中、南、東4區輪流舉辦,受民航局委託辦理檢驗與考照的機構與人員,需強制參加,已領有操作證或有興趣參與的民眾,也可自由參加。
陀螺機。(民航局提供)
動力三角翼超輕載具。(民航局提供)
超輕型載具操作證近10年有效數量。(民航局提供)
超輕型載具數量。(民航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