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3000元振興券10/12起發放 四大仿偽設計辨真假
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經濟振興券,本月12日至18日發放,符合資格的縣民每人可領取價值3000元的振興券。(縣府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震後觀光低迷,衝擊地方經濟,縣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經濟振興券,本月12日至18日發放,符合資格的縣民每人可領取價值3000元的振興券。縣府今公開防偽辨識四大設計,像是浮水印、紫外光照出奇萊山意象、刮出花蓮字樣,且還有QRcode驗證,杜絕仿造。
縣府觀光處指出,花蓮振興券分為200元和500元兩種面額,振興券正面皆有花蓮縣徽圖示及英文HUALIEN字樣,背面則皆有花蓮縣地圖;200元面額為藍綠色,正面有縣花蓮花圖案;500元面額為粉藍色,正面則有縣鳥朱鸝圖案。
振興券有四大防偽辨識,縣府以「看、照、掃、刮」四字口訣,教大家辨識是否拿到假券,縣府指出,振興券面上隨機分布防偽纖維絲,迎光透視就能看到連續性浮水印;在紫外光源照射下,振興券正面產生螢光反應,顯現「奇萊山」識別意象。
振興券正面印有QRcode和唯一序號,只需使用手機掃描該QRcode,即至官方驗證頁面,確認是否為官方編碼;另透過振興券官方網站的振興券驗證,掃描QRcode或輸入序號即能確認該振興券是否已經兌付。振興券背面設有防偽塗層,用硬幣輕刮該區域,會顯示「花蓮Hualien」字樣。此外,若於紫外光源下照射,也呈現螢光反應,加強防偽效果。
花蓮振興券將於10月12日起至1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12、13日在各鄉鎮市的村里發放所發放,14日到18日則在鄉鎮市公所或公告的指定定點領取,使用期限為明年2月28日。
縣府提醒,民眾領取時,務必攜帶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及印章;若是未成年人,應由父或母或其監護人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或含記事戶口名簿代為領取,鼓勵每戶一人代表領取。
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經濟振興券,今天公佈四大仿偽設計。(縣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經濟振興券,今天公佈四大仿偽設計。(縣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經濟振興券,本月12日至18日發放。(縣府提供)
花蓮縣政府編列10億元預算發放經濟振興券,本月12日至18日發放,縣府公佈領取方式。(縣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