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上路 南投2.3萬戶未設籍無法享自住房屋稅率
房屋稅新制上路,南投縣稅務局提醒民眾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辦竣戶籍登記,才能享自住房屋稅率。(記者張協昇攝)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規定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南投縣目前仍有約2.3萬戶自住房屋未設籍,南投縣政府稅務局9月起已分兩批寄出輔導通知書,請納稅義務人儘速設籍,以免喪失享有自住房屋稅率權益。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指出,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讓多屋族能釋出多餘房子,做更有效利用,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於7月1日上路,即俗稱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或囤房稅2.0。其中房屋無出租或營業情形,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的自住住家用房屋,包括本人、配偶或子女名下在全國以3戶為限,房屋稅率為1.2%,但修法後新增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規定,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標準以下者,稅率則降為1%。
惟根據統計,南投縣目前仍有6408戶僅有1戶房屋及1萬6862戶在全國擁有3戶房屋的自住房屋納稅人未設籍,必須在明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才能享有自住房屋稅率,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已在9月分兩批以掛號寄出輔導通知書,請納稅義務人儘速設籍。
此外,南投縣政府也依新修正的「房屋稅條例」,修正「南投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就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訂定1.5%至4.8%不等稅率,但日前送議會審議時,議員認為自治條例一旦通過,在全國擁有較多房子的民眾,要缴較多稅金,影響民眾權益,且目前僅6縣市的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經議會審議通過,因此退回該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要求縣府參酌其他縣市修正內容,做更周延審慎研議及多加宣導後再將草案送議會審查,以免民眾反彈。
對此,縣府稅務局表示,「南投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訂定的差別稅率,係根據中央的法定稅率範圍訂定,全國各縣市都一致,縣府會再多加宣導後再送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