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老舊公寓大樓公共安全 屏縣推管委會成立補助計畫
若大樓外牆磁磚脫落,有管委會的大樓將可由管委會處理。(示意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為提升老舊集合住宅的公共安全,屏東縣政府加強推動老舊公寓大廈公共安全檢查與管理工作,首次推出「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計畫,期限內完成首次報備的老舊公寓大廈,可依總戶數級距核定補助,最高補助3萬元。
3年前高雄市城中城大火事件,燒出老舊建築物的公共安全議題,為預防重大意外事故,屏東縣政府透過分期分類,輔導縣內老舊公寓大廈改善公安缺失,並輔導成立管理委員會,提升社區公共安全。
屏縣府城鄉處表示,成立管委會將可提升整體居住環境品質,並可代表社區對外爭取政府給予公寓大廈的修繕補助與獎勵,包括大樓自主更新、老屋健檢、耐震能力階段性補強及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等。
城鄉發展處處長陳志宏表示,為進一步鼓勵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並進行必要的安全維護,屏東縣政府今年首次推出「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計畫,凡是在去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年(2024年)11月30日完成首次向鄉鎮公所報備的老舊公寓大廈,可依照總戶數級距核定補助,最高可補助3萬元。
縣府指出,在城中城大火後修改的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規定,16層以上住宅每2年申報一次,8至15層每3年申報一次,6至7層每4年申報一次,5樓以下免申報;應申報公共安全檢查的住宅大樓,若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將受罰6至30萬元,而成立管委會才能產生代表人申報。
城鄉處統計,屏縣有840多棟公寓大樓應申報,其中約已有650多棟完成申報,未申報的100多棟中有58棟為超過20年的老舊公寓大廈,今年已有其中4棟完成申報並申請補助,其餘54棟將是縣府接下來加強輔導的對象。
提升老舊公寓大樓公共安全 屏縣推管委會成立補助計畫,今天(25日)由城鄉發展處處長陳志宏(右二)說明。(記者羅欣貞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