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質疑衛福部「媒體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太模糊 地方政府、媒體無所適從
王鴻薇(左)與闕枚莎(右)今(6日)召開記者會,質疑衛生福利部指引媒體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不夠明確,讓地方政府、媒體都無所適從。(記者甘孟霖攝)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市先前發生幼兒園狼師案,也引發外界對於狼師姓名揭露程度的討論。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及台北市議員闕枚莎今(6日)舉行記者會,質疑衛生福利部對於此事的指引規定至今仍沒有明確規範,讓地方政府與媒體都無所適從。
王鴻薇表示,衛福部提出「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就是因為兒少法69條第2、第3項規定「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前項兒童及少年身分之資訊」,讓政府與媒體即便知道加害者資訊,卻因為與被害者資訊高度重疊,太容易反推被害者而不敢報導,反而保護加害人,更讓無辜兒少再度受害,但是衛福部指引第五條第一項又加註但書「不得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繞了一大圈還是沒解決問題,根本是耍人、敷衍社會大眾。
她說,之所以有這份指引,就是源自於台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爆出狼師涉嫌性侵多名女童,但媒體擔憂兒少權法第69條,要求不得揭露兒少事件身份資訊而集體噤聲。如今同樣案例,難道有這個指引就敢報導嗎?且該指引也未定有可行方式,如審議委員人數、審議原則規範等,公告之後讓許多媒體、地方政府無所適從。
闕枚莎說,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加害者與被害者許多資訊本就高度重疊,過去有媒體曾報導「恐怖育幼院關黑牢吃餿飯」等事件,雖具高度公益性,但因刊出兒少寫給檢察官的文件,被認定「字跡足供辨識身分」,挨罰3萬元,無不加重媒體對兒少新聞的寒蟬效應。根據衛福部資料,2022、2023年裁罰案件就有26件,媒體都在問到底該怎麼辦,請衛福部應該給社會各界一個交代。
今也與會的台北市社會局兒少福利科長吳亞凡表示,雖然衛福部新指引規定,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召開會議審議通過的事件內容,可以適度報導或揭露,但現行該法令並沒有訂定具體實務可執行方式(如審議委員成員人數、審議原則等規範),建議明確、具體訂定,讓行政機關有所本。
王鴻薇(中)與闕枚莎(左)今(6日)召開記者會,質疑衛生福利部指引媒體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不夠明確。(王鴻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