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易手 院內錯愕連年評鑑優等「不知輸在哪」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將易主,今傳員工不滿高醫投資的器材設備,如今也帶不走。(資料照,大同醫院提供)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委由高醫經營至今年底期滿,新標案將由長庚獲第1優先順位議約權,面對失去經營權,院內醫護至今仍相當錯愕,認為「每年評鑑皆是優等,實在不知輸在哪」。
另外,針對傳出市府要求高醫不能把器材帶走,對此,衛生局回應,基於醫療服務之連續性,契約屆滿時未經報廢之資產須返還及移轉給市府,屬於市府資產。
大同醫院自2010年以ROT方式委託高醫體系經營15年至今年底約滿,但高醫不僅未取得優先議約權,甚至在新標案中敗給長庚,由長庚獲第1優先順位將自明年起入主大同醫院10年,上週衛生局發新聞稿證實後,讓院內員工相當恐慌,甚至不滿表示,高醫入主經營前的大同醫院幾乎像「廢墟」,如今不僅成為2022年全高雄僅次於高雄長庚和高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外,第3賺錢的醫院,還連年獲得評鑑優等,去年更是全國唯一獲全球最佳醫院中唯一的區域級市立醫院,如今不僅要把金雞母拱手讓人,大筆投資購入的先進醫療設備都帶不走。
由於距離年底約滿僅不到4個月,目前高醫正進行大同醫院的人員安置及器材盤點等工作,據了解,由於長庚體系也歡迎大同醫院員工留下來,高醫將徵詢醫護及員工意願或安排到相關高醫體系,至於民眾憂心的未來就診問題,相關病歷都會留下及轉移,將不影響病患的就醫權益。
針對高醫無法帶走器材設備問題,衛生局說明,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為高雄市政府所有,市立醫院須落實永續發展政府公衛政策、市民健康促進與照顧弱勢醫療平權之核心價值。依據既定契約第4.3.2條,高醫承諾投資一定金額作為市立大同醫院整擴建及醫療儀器投資,並於第7.4條承諾第6—14年間,每年提撥營業總收入1%,做為設施維護重置汰舊換新之費用。
另契約第9.1.2條規定,基於醫療服務之連續性,契約屆滿時乙方應將甲方點交予乙方且未經報廢之資產、乙方整擴建及重置計畫中取得但尚未報廢之財產、設施或設備等資產進行返還及移轉於甲方,意即高醫在大同醫院未報廢的資產皆屬於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明年起將換長庚接手經營。(記者許麗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