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優惠或減免 彰化稅務局提醒9/23前申請
地價稅以公告地價當基準開徵稅金,公告地價漲,地價稅金額也隨之增加。今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30日止。(縣府提供)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今年11月1日開徵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土地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相關減免地價稅或適用自用住宅優惠規定,務必把握節稅良機,一定要在9月22日,剛好遇假日順延至9月23日提出減免申請,如9月24日以後才提出,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
地價稅以公告地價當基準開徵稅金,公告地價漲,地價稅金額也隨之增加。彰化縣公告地價平均微調2.62%,因此,今年民眾收到地價稅單時,腦海應該會有想法,物價變貴已是日常,怎麼連稅金也加重了,生活壓力會更有感。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期限內提出核准後今年就能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2計徵地價稅,節省稅額可達4倍之高。
另外,如土地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相關減免地價稅規定,好比說(1)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且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2)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3)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依法,土地所有權人亦可申請減免地價稅,一樣要在申請期限前提出,錯過等明年才能減免。
稅務局呼籲民眾把握申請期限,務必在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減免地價稅。申辦方式除了臨櫃、郵寄外,亦可至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官網線上申報,快速又方便,相關問題,可撥打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