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曜反對全民運動館變3小型場館 澎縣府:符合需求效益
馬公夏日童樂趴場地,就是全民運動館預定地。(記者劉禹慶攝)
首次上稿 16:39
更新時間 17:55(新增澎縣府回應)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針對中央補助澎湖全民運動館興建的3.3億經費,澎湖縣政府撤銷原案,改申請3座小型場館,立委楊曜表達反對改變計畫立場!澎湖縣政府表示,3場館規模較小、興建期程較短,且縣府不需額外自籌近4億元的經費,既符合需求效益,也符合預算執行期程,同時減輕縣庫財政壓力。
楊曜表示,全民運動館功能不只涵蓋小型運動場舘的需求,更增加不同運動的需要,例如樂齡健身房(友善長者)、共融桌球室、羽球場、兒童體適能中心、室內空中跑道、槌球場、競速直排輪及5人制足球場等設施,是與各界經過多次討論,要打造澎湖第一座全年齡使用的室內運動場館。
楊曜提醒澎湖縣政府,如果面臨發包問題,應該和全國各類公共工程一樣,朝著增加預算及自籌款,或是工程減項,盡力完成發包工作,不應直接訴求撤銷行政院核定3.3億的全民運動館計劃。同時縣府所說的3座小型運動場館,功能與目的性互異的場舘,本來就可以尋求不同的預算與專案獲得滿足,澎湖縣政府為什麼不另案向中央爭取經費?
澎湖縣政府表示,全民運動館總體發包金額含後續擴充約7億元,歷經3次發包3次流標後,澎湖縣政府積極向體育署爭取保留原核定3.3億元,興建多元用途的3場館包含桌球、羽球、籃球、排球、滑板、直排輪等運動的場地與訓練使用,來作為全民運動館無法順利發包替代方案,3場館規模較小興建期程較短,且縣府不需額外自籌近4億元的經費。
全民運動館規劃藍圖,澎湖縣政府計畫刪除,改建三座運動場館。(楊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