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手刺青」男搭機車扛鋁梯當警面前呼嘯過 謊報身分被逮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因毒品等案遭中部地區4處院檢通緝中,為此隱姓埋名四處打零工維生,近日他搭乘友人機車外出,扛著鋁梯搖搖晃晃當警面前呼嘯而過被攔下,員警見他「包手刺青」查詢身分,他一度謊報假身分試圖蒙混過關,但仍被當場識破被逮,至此結束了長達3年多的逃亡生涯。
據了解,包手刺青也稱為「全臂刺青」、「半甲刺青」,就是從手臂連接手腕到肩膀或是手肘部位刺上大面積的刺青圖案,是一種非常有型的刺青風格。
台中市第五分局文昌所員警上週五巡經北屯區文心路、北屯路口停等紅燈時,發現一輛雙載機車中的騎士叼著香菸,後座27歲陳姓乘客則是「包手」刺青還扛著鋁梯,搖搖晃晃呼嘯經過路口,立即追上前攔查,此時陳男熟練又自信地背出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驗,神色相當正常。
但警方進一步確認身分資訊時,他卻不小心說溜嘴,報出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不要亂報啦」,員警沒好氣的提醒他,隨即察覺異狀讓他拿下安全帽比對相片,發現照片中的人和眼前的陳男大相逕庭,忍不住直呼:「報一個像一點的好不好」,一舉戳破陳男謊言。
陳男見紙包不住火,才老實表明因案遭通緝藏匿了3年多,逃亡期間四處打零工維生,經查,陳男因涉及詐欺及毒品案,目前遭台中地院、台中地檢、彰化地檢、雲林地檢發布通緝中,此次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查獲,自知難逃法網,選擇放棄掙扎,警方旋即將他上銬逮捕,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後解送歸案。
另針對陳男肩扛鋁梯搭機車部分,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騎士罰鍰3000元,記違規點數2點。
第五分局呼籲,民眾因案遭起訴、判刑,應於通知期限內到案,不可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通緝,另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