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公車司機加油站抽菸還亂丟菸蒂 衛生局要開罰了
高雄有公車司機加油時在加油站抽菸,衛生局將證舉發。示意圖,非當事加油站。(記者許麗娟攝)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1名公車司機被民眾目擊,趁著加油空檔在加油站範圍內吞雲吐霧,認為此舉相當危險,衛生局獲報後,將對司機違反菸害防制法最高開罰1萬元。
有民眾向網路媒體投訴,2日晚上8點到左營一家加油站,發現一輛公車停在最外側的加油島加油,司機趁著加油的空檔在加油站一旁抽菸,直到加好油後,將菸蒂丟在地上踩熄,上車離開。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說,加油站是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的全面禁菸場所,公車司機於加油站吸菸已違反菸害防制法,可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處2000元到1萬元罰鍰,衛生局將依相關事證函請該客運公司提供行為人相關身分資料,根據違規事證進行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