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特定媒體轉播奧運?張廖萬堅:依法補助無圖利
巴黎奧運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有立委及資深主播質疑播映權分配不公,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昨發文表示,補助制度已行之多年,只要取得轉播權都可申請補助,並沒有圖利或獨厚特定媒體。(資料照)
黃其豪/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巴黎奧運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有立委及資深主播質疑播映權分配不公,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昨發文表示,補助制度已行之多年,只要取得轉播權都可申請補助,並沒有圖利或獨厚特定媒體。他也提到,本次轉播補助包含帕運共8000萬元,補助比率佔約16%左右。
張廖萬堅昨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發文指出,政府為鼓勵媒體爭取奧運轉播權,保障國人收視權益,補助制度已行之多年,只要取得轉播權都可申請補助,他表示根據補助規定,至少要有三家媒體播出,本次是由愛爾達電視以近5億取得轉播權,然後由公視(轉播150小時+開閉幕)及華視(轉播60小時+開閉幕)聯合轉播。且愛爾達必須主動提供60則奧運賽事影音畫面,供給簽約的13家電子媒體,外加公視華視共15家媒體播出。
張廖萬堅指出,因為奧運轉播權利金高,國內電子媒體爭取意願不高,往年皆由政府編列公共服務預算補助;過去由新聞局補助,現在則是透過體育署。
張廖萬堅也提到,以今年2024巴黎奧運為例,轉播補助包含帕運共8000萬元,補助比率佔約16%左右;愛爾達必須派出人員拍攝帕運部分賽事畫面,提供轉播訊號;除了提高轉播時數與新聞外,聯合轉播的公視及華視也都必需同步轉播帕運,藉此提高帕運賽事的關注度,提倡運動平權。
在發文底下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如果那麼好賺,其他有線電視傻了不去標?」、「長期關注體育都知道轉播權利金就是可怕的價格,不然職業賽、大賽事要賺什麼」、「沒有這些點點滴滴的努力,怎麼能夠有好的轉播品質。特定人士不該造謠生事,造成公眾誤會」、「有本事自己出錢買轉播權,8000萬是很多?笑死,299方案也要賣700萬人才有台幣兩億,根本很難回本,連這點錢都不出不要說什麼支持體育」,有人更直言「認真的運動迷早就買好買滿了,會吵的人平時根本也不會關心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