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要發3000元振興券 縣府:規劃委託中央印製廠印刷
花蓮過去每年3節發白米,去年起改發生活物資券,可憑券至超市購買物品,縣府在地震後提出10億元普發振興券3000元,則將委託中央印製廠印刷。(記者花孟璟攝)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0403地震後遊客對花蓮觀光信心大失血,凱米颱風後蘇花鐵公路也全數中斷,花蓮縣議會今天舉辦臨時會二、三讀會,下午三讀通過花蓮縣府追加預算案10億元,將普發3000元花蓮振興券。觀光處長張志翔說,地震後觀光業損失估計全年超過150億元,將委託中央印製廠協助印製、製作防偽,估10月中發放,使用期限到年底。
花蓮縣府提案追加10億元預算,普發3000元振興券,今天下午獲得花蓮縣議會三讀通過,觀光處長張志翔說,感謝議會支持,會馬上啟動規劃印刷等相關作業。
張志翔說,振興消費券用法比照現金,因此規劃委託財政部中央印製廠協助印製,期程約需35天到40天,在振興券上印製防偽標誌,防止偽造券流通,做法會比照中央發放的消費券,3000元振興券規劃將有4張面額500元、5張200元面額,一共9張,用法等同現金,只要是花蓮的店家都可以消費,預計9月底10月初印製完成,10月中發放。
縣府指出,屆時將透過縣府民政處戶政系統、參考選務系統,透過各公所在各鄉鎮設置發券所協助發放,規劃約1星期的時間發給民眾,若頭兩天不及現場領,接下來仍可就近到戶籍所在地鄉公所領取。
張志翔說,花蓮以觀光立縣,很多產業從餐飲、名產、旅宿都靠遊客帶動,估計從4月地震後到今年底,產值至少蒸發150億元以上!發放目的希望讓地震後經濟狀況受到影響的民眾,可透過消費券來照顧到各行業大小商家,也能擴大內需,即使是拿來採購日用品也有振興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