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7人疑食物中毒 衛生局:將派員稽查依規處辦
清水民眾到大雅區一家早餐店吃早餐疑似食物中毒,至梧棲童綜合醫院治療(資料照)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7位住在清水區民眾,今天上午前往大雅區一家早餐店吃早餐,傳出疑似集體食物中毒,衛生局表示,食安處於今(29)日下午4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經查該業者尚未開始營業,食安處將於營業時間派員至現場稽查及抽驗,若後續調查結果為業者供應之餐食所造成,將依規定處辦。
食安處表示,住在清水區的7人凌晨2時20分於大雅區某傳統早餐店,食用鐵板麵、小籠包、煎餃、米漿、奶茶、豆漿等餐點,7人皆於3時起陸續出現嘔吐及腹瀉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但因業者尚未開始營業,食安處將於營業時間派員至現場稽查及抽驗,若後續調查結果為業者供應之餐食所造成,將依規定處辦。
食安處表示,屆時如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人體與食餘檢體均檢出相同病原菌則依違反食安法第49條,將移送司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