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樓以上集合住宅公安申報 北市開始清查、開罰
8層樓以上集合住宅在去年納入公共安全申報對象,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止,已申報1025案,尚有280案未完成申報。(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8層樓以上集合住宅在去年納入公共安全申報對象,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北市8樓以上集合住宅應申報共1305案,截至今年6月30日止,已申報1025案,尚有280案未完成申報;7月1日起已開始進行行政清查並開罰,預計8月底前裁罰並限期辦理申報作業;如經確認未申報者,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裁罰管委會主委1000元並限期30日內辦理申報。
2021年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火災造成46死、43傷悲劇後,內政部營建署修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16層以上建築物每2年公安申報1次,8層以上未達16層應每3年申報1次,6層樓以上未達8層樓集合住宅,自2025年開始申報。
建管處指出,做好建築物火災預防工作,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有責任加強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的維護,如走廊、樓梯間不得堆放雜物致妨礙逃生、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時常關閉或有閉合不全、損壞影響防火避難等,確保災害不幸發生時的逃生動線暢通。
按內政部現行公安申報規定,16樓以上集合住宅大樓申報每2年1次,申報期限為當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檢查項目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項;8樓以上集合住宅大樓則於2023年納入申報,2022年起委託專業團體舉辦說明會、現場巡查提供法令及申報資訊諮詢服務。
建管處說明,今年7月已針對8樓以上集合住宅大樓,進行行政清查並開罰,預計8月底前進行裁罰並限期辦理公安申報作業;據目前統計,8樓以上應申報共1305案,截至年6月30日止已申報1025案,尚有280案未完成申報。將先行清查有管委會卻尚未申報的105案,如經確認未申報者,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裁罰管委會主委1000元並限30日內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