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幼兒園狼師案查監視器遭推諉 衛福部:會以個案認定

衛福部社家署說明北市幼兒園案監視器爭議。(資料照)

衛福部社家署說明北市幼兒園案監視器爭議。(資料照)

2024/07/18 14:40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台北市幼兒園狼師案持續延燒,各界質疑台北市在事件發生時處理態度怠慢,立委林月琴更指出,案發時有家長要幫忙指認與釐清幼兒園監視器,教育局卻以「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推諉。對此,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指出,此類案件會以個案認定。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的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20餘位孩童,林月琴等今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有受害家長在2023年7月案發時要幫忙教育局指認和釐清幼兒園監視器,教育局卻不斷推託。

林月琴指出,受害家長提到,教育局以人力不足無法陪同查閱監視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6條第2項中「非正當理由不能洩漏公開」等理由推託,而後又表示因幼兒園監視器內有「其他兒童」的影像,恐無法讓家長幫忙指認。

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6條第2項規範,因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或隱私及所製作或持有之文書,應予保密,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洩漏或公開。

周道君說,相關法條訂定時,不是要規範誰可以看、誰不可以看,而是用什麼理由調閱、理由是否合適等作判斷,因此會以個案認定,且如果家長認為有疑慮、認為自己的孩子有受到危害,只調閱自己孩子的影像,並不會有妨害隱私的問題。

此外,台北市長蔣萬安呼籲中央設置「媒體報導兒少案」公告專區,讓民眾即時知道相關風險,周道君則表示,自今年5月起,已經要求各縣市政府,將違反「兒少權法」並經處罰的加害人姓名,公布於「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