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電動機車停車優惠造成排擠效應 詹為元建議參考新北做法
台北市自7月1日起調整電動機車停車收費方式,電動機車於公有停車場停至第3日0時起開始收費,路邊停車則維持免費。(記者詹湘淇攝)
〔記者詹湘淇/台北報導〕台北市自7月1日起調整電動機車停車收費,公有停車場第3天0時起依停車場費率收費,但仍維持路邊停車格電動機車停車免費措施。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指出,優惠手段要兼顧衡平與公平性,開放長期免費停車恐怕會造成佔位現象,並且排擠燃油車的停車權利,使停車空間更加短缺,建議市府調整配套措施,避免造成過度的排擠效應。
為響應降低空污政策,台北市自2017年針對路邊收費機車格、公有停車場提供電動機車免費停車。措施上路後,為改善久停情況及維護其他機車停車權益,自7月1日起調整電動機車停車收費,在公有停車場停滿兩天,第3天0時起依停車場費率收費,但仍維持路邊停車格電動機車停車免費措施。
詹為元表示,政府透過政策優惠措施,鼓勵電動機車以達節能減碳,他對政策立意樂觀其成,但優惠措施也需兼顧衡平與公平性,短時間免費停車可以接受,但目前仍開放長時間且達3天的免費停車,恐怕只會造成佔位現象,並且排擠傳統油車的停車權利。
根據交通局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台北市機車登記數量約93.6萬,其中電動機車登記數為15.8萬,約佔17%,而台北市機車停車個位數為87.1萬。詹為元指出,平均1.1台機車(2台車)僅能配到一個停車位,若加上每日尖峰時段往返台北市的車輛,停車位根本一位難求。
詹為元指出,新北市從2018年起提供電動機車路邊停車當日免費,到了該年3月,由於電動車數量每年大幅成長,為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板橋、土城區先取消電動機車免費,淡水地區也在四月恢復一般管理。
詹為元表示,因為路邊停車資源有限,且電動車已享有購車補助及稅額減免等補貼措施,新北市去年就廢止《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路邊收費停車場電動車停車優惠要點》,取消電動車停車優惠,提升路邊停車場周轉率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讓有限的停車資源獲最大運用。
詹為元說,或許電動機車優惠有助於推廣電動機車,也應考量機車族的停車供需問題,尤其目前正強力推動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北市府應該做更全面思考,可參考新北市給予一定時間的停車優惠,避免造成過度的排擠效應。
北市府交通局停管處營運科長李杰儒回應,由於公有停車場有總格位限制,觀察使用情形後發現,若電動機車長期停車過夜會影響月票車主權益,且部分電動機車甚至停車長達7至10天,因故調整公有停車場收費方式。李杰儒表示,有關議員建議檢討事項,停管處將持續檢視北市電動機車持有率,以及路外機車停車場使用情況,配合北市減碳政策併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