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豬瘟重要階段 新北6月連續2起豬遊竄、1豬疑遭拋屍下水道
新北泰山區雨水下水道出現一頭30多公斤麝香豬屍體,動保處獸醫師對棄置豬屍體進行防疫解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區日前出現麝香豬在大街上遊竄,影響交通,2天後八里區街邊出現一隻「流浪豬」,已被安置。同樣2天後,泰山區出現30多公斤麝香豬陳屍下水道,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派員採驗並現場消毒,所幸檢驗結果非洲豬瘟及豬瘟病毒皆為陰性。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我國正走向清除豬瘟重要防疫階段,請養豬戶、寵物豬飼主勿放養或隨意丟棄豬屍,否則最高可罰100萬元。
動保處表示,汐止區鄉長路2段在6月22日上午出現一頭3個月大、重達36公斤的麝香豬在路上遊竄,路上車輛紛紛閃避,麝香豬最後跑到距離飼主住家400公尺外的工廠內,好心民眾趕緊將牠拴起並通報動保處。動保處一週後找到飼主,飼主稱平時飼養疏於注意,豬隻掙脫鐵鍊逃脫,動保處對飼主開罰3000元。
6月24日,動保處再度接獲八里區忠孝路民眾通報一頭40公斤重的黑毛豬躺在路邊,動保處派員將牠帶回八里動物之家安置,黑毛豬目前已媒合愛心農場暫置收容。
孰料,動保處6月26日又接環保局清潔隊通報,泰山區泰林路3段330巷雨水下水道竟有一具30多公斤麝香豬屍,疑似遭人為棄置,清潔隊員將現場封鎖,並由動保處獸醫師及防疫人員至現場對豬屍解剖、採集重要臟器送驗,並消毒現場,27日檢驗結果非洲豬瘟及豬瘟病毒皆為陰性,無傳播風險。
動保處表示,目前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嚴峻,我國正走向清除豬瘟重要防疫階段,如稍有不慎將前功盡棄,畜牧場應嚴格做好豬場門禁管制,養豬戶、寵物豬飼主都切勿放養或隨意丟棄豬屍,若發現動物不明死亡時應立即通報,如經查獲,將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究辦,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動保處補充,民眾飼養寵物豬隻,除依飼料管理法不得使用廚餘餵飼之外,放養、疏縱豬隻在外將,依法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棄養豬隻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新北6月出現連續2起豬隻游蕩路邊案,動保處呼籲飼主勿隨意棄養,否則將依法開罰。圖為汐止區一案的36公斤麝香豬。(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6月出現連續2起豬隻游蕩路邊案,動保處呼籲飼主勿隨意棄養,否則將依法開罰。圖為八里區一案的40公斤重黑毛豬。(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