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國安危機 全教總籲產假應至少14週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25)日舉行記者會,指近5年新生兒數不斷下滑,少子化同時導致人口結構趨於高齡化,提升生育率已成當前國家重要課題。(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25)日舉行記者會,指近5年新生兒數不斷下滑,少子化同時導致人口結構趨於高齡化,提升生育率已成當前國家重要課題。然而,我國產假保障制度仍為8週,未能與時俱進,遠遠落後世界各國14週產假的水平,朝野既認為少子女化已是國安危機,就應從延長全體受僱者產假做起。
全教總指出,我國生育率長期偏低,根據內政部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2023年全年累計出生新生兒13萬5571人,較2022年減少3415人,近5年新生兒數不斷下滑,朝野咸認這是影響國力發展與國安問題,提升生育率已成重要課題。
全教總表示,產假制度攸關勞工權益及母性保護政策,憲法有明文規定應予特別保護;現行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規,對於女性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以及相關假別有所規範與保護。但,根據國際文獻資料分析,我國目前產假制度明顯應予調整,落實產假的母性保護。
全教總認為,產假制度設計應避免造成懷孕歧視,其中產假薪資與人力調配等問題,是影響雇主支持產假制度意願,進而影響勞工的產假權益,因此,全教總要求政府應提出周全的友善生產養育政策,落實母性保護。
全教總也提及,相關醫學文獻顯示,產後婦女心理狀態與產假長短有顯著關聯,產後6週即返回職場的女性,相較於產後12至14週重返職場者,有較高的心理負荷。在產後哺乳方面,產後12週才返回職場的女性工作者的哺乳意願、哺乳行動、哺乳時間皆較為理想。在家庭及嬰幼兒健康方面,產後12週才返回職場的女性工作者,也有較佳的結果發現。
此外,國際勞工組織(ILO)母性保護公約規範,2000年修正產假至少14週,世界各國產假的相關規範至少超過10週以上,例如日本、新加坡、澳洲等國皆超過14週以上。對照我國勞基法產假保障制度為8週,公教人員為娩假42日,顯示我國產假保障制度未能與時俱進,且遠遠落後世界各國14週產假的水平。
全教總認為,目前少子化問題日趨惡化,鼓勵女性勞動者生育下一代應為當前重要政策。為促進我國產假保障制度與國際接軌,提高母性保護政策,我國受僱者產假應至少14週,其他包含分娩前後產假及流產假,也應有相關配套,以供婦女產前休息、產後母體恢復健康。另,陪產假及陪產檢假也應同等被重視。
全教總強調,有關產假人力成本責任方面,國際母性保護公約國家有以國家社會責任方式分攤雇主責任,以強制社會保險的國家責任為主;也有採取國家與雇主共同負擔薪資責任的綜合式責任;我國目前產假人力成本規範是雇主責任的制度,每種面向對應不同政策,也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政府應一併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才能消除婦女懷孕就業歧視、打造友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