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優先! 南投6/11-13大執法 嚴抓車輛路口不停讓
南投縣警方為維護行人安全,6月11至13日將大執法,屆時全縣重要路口將嚴格取締車輛不停讓。(記者劉濱銓攝)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為擺脫「行人地獄」交通環境,南投縣警方6月11日至13日,將在全縣各重要路口進行交通大執法,針對車輛於路口不停讓行人,以及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違者汽、機車分別可處6000元、1200元罰鍰,警方呼籲駕駛遵守行人優先,以維護交通安全。
南投警分局表示,轄內重要路口包括家樂福商圈的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三和三路與中山南街口、育樂路與信義街口,以及名間鄉名間國小前路口等,屆時「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將優先取締,其他市區道路同樣會不定期加強執法,降低行人事故發生率。
南投縣警察局則強調,除了南投市各大路口,另包括草屯鎮太平路與育英街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與北辰街口、竹山鎮集山路與前山路口,以及其他鄉鎮鬧區路口,11日至13日都會同步強力執法。
取締以車輛在行人穿越道距離行人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以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認定基準,汽車不停讓依法處6000元、機車可處1200元罰鍰;另行經閃紅燈號誌路口,或有「停車再開」、「停」標字路口,若未完全停車再開者,汽車處1500元、機車處1200元罰鍰,呼籲駕駛應注意停讓行人,保障行人路權,避免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