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兒少法公布姓名還可下架 衛福部:統一公告、永久掛網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右二)、林月琴(右一)等人今日舉行記者會,指「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的行政處分執行情況有漏洞。(陳培瑜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林月琴等人今(15)日舉行記者會,指從去年起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的行政處分執行情況有漏洞,例如桃園市政府即自訂規定,在公告3年後就會全面下架,漠視民眾知的權利。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說,本月3日已要求各縣市一律得在中央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網站上的「裁罰專區」統一公告,且資料永久掛網,讓民眾可以隨時查詢得到。
陳培瑜表示,從去年起發現「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姓名」的行政處分執行情況有漏洞,導致家長查詢不到對兒少不當對待的行為人。除跨部會間案件有無法串接的情況,衛福部與各縣市政府的執行情況,也沒有統一辦法,如目前桃園市自訂規定,不分情節嚴重性,虐待兒少的行為人在公告3年後,就會全面下架。
陳培瑜指出,她於今年3月質詢時向衛福部強調此嚴重性,要求訂定子法,讓各縣市有明確的公告方式,包含說違法行為及公告期間;然而,衛福部至今仍讓兒少暴露於可能接觸到不當對待的行為人、家長卻無法查詢的風險當中。
桃園市議員許家睿指出,針對違反兒少法裁罰公告,桃園市政府今年雖有新增搜尋功能,但相關資料還是有3年時限而下架的情況,甚至市府提供議員的下架名單也匿名行為人,這是漠視民眾知的權利,保障兒少權益不該有時效性。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從法制面明定公告姓名、到行政面的落實,都是對吹哨者的保護,政府應擔負起責任,展現對受害者的相挺。
林月琴說,衛福部現行法規並未訂定下架期間,尤其這次桃園市的下架名單中,違反的是兒少權法第49條,是對小朋友相當嚴重傷害。包含:身心虐待、不正當對待行為、屢次施暴、推導重摔等。她也提到,目前兒少權法有規定違反相關法規公布姓名,但未明定下架時間,也導致各地方政府的做法不一
對此,周道君回覆,目前兒少法內並未規定公告姓名的期間,因此確實有各縣市政府自行下架的狀況,長期而言,需要研修兒少權法。另外有3項短期措施,已於5月3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將違反兒少法裁罰案件一律登載在中央CRC網站,且各縣市目前公告的頁面,須加設超連結至中央CRC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