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為建大巨蛋移植樹木下落不明 北市公園處坦言無資料
台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審議「台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修改草案。(記者楊心慧攝)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為興建台北大巨蛋,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於2014年核定移樹,移到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南基地,同年柯文哲競選市長時,曾說這種處理老樹的方法,非文明城市該有的行為,台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審議「台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修改草案,有議員關心此批樹的下落,台北市公園處卻說不記得,議員要求全面清查下落,再補送資料到委員會。
「台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於2011年訂定,由於長達12年多未修正,為因應時代需求,市府擬修正條例,原條文12條改為15條,並增修罰則,但由於認定的違規行為訂定與實際狀況有所落差,如施工單位未保護行道樹罰鍰輕,以施工單位未申報保護樹木為例,僅罰1200元,但攀折或釘設掛鈎在行道樹最重罰1萬2000元,議員建議調整後再提報,將自治條例暫擱、下週送審。
台北市議員顏若芳關心北市府曾移植大巨蛋內原本種植樹木的下落,結果公園處官員卻於現場回答不出來;議員簡舒培質疑,市府沒掌握大巨蛋移植後樹木狀況,況且過去選區議員許家蓓也曾質詢過此事,市府卻無追蹤後續下落,如今就算修正「台北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自治條例」恐也無法確保市府能夠保護行道樹。
針對迫遷樹木,公園處長藍舒凢坦言不記得,知道當年有很多護樹團體關心;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第一召集人、國民黨議員王欣儀則要求,相關局處應補充資料,包含大巨蛋移植樹木的下落;另外,因工程申請移植樹木,依規定要1年保活,質疑市府沒善盡保活責任,應了解是否有買樹木幼苗替補原樹的狀況。
藍舒凢會後受訪表示,大巨蛋移樹情形,目前確實無資料,將洽詢其他市府局處後並索取資料,且會修正條文罰則後,再提報相關資料給議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