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文資竹縣補助管理維護費 每案最高15萬元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邀請專家學者會勘古蹟,輔導所有權人如何落實日常管理維護。(新竹縣政府提供)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為保存及活化文化資產,新竹縣政府訂定「新竹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管理維護補助計畫」,文化局長章宗耀表示,今年度文資管理維護已開始受理申請到5月31日截止,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歡迎踴躍提出申請,公私合力守護文化資產。
縣長楊文科表示,文化資產經過管理維護才能彰顯出價值,因為文化資產建物年歲久了,難免出現構造材料劣化狀況,管理維護就是趁建築物生小病就趕快看醫生處理,避免小病拖延成大病,以降低後續大修的經費,也就是說用「花小錢,省大錢」概念,延長古蹟歷史建築的生命週期,也減輕管理單位負擔。
凡縣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皆可申請補助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文化局統計,從2015年到2023年共核定93件,補助經費超過700萬元,申請案件也從一開始每年8件成長到每年26件。
文化局表示,2024年縣府編列150萬元補助款並爭取文部40萬元經費挹注,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補助經費達190萬元。補助原則以建造物主要構造體為主,優先補助具重要性或急迫性的緊急應變措施,其它項目還包括定期維修、防災設施設備、無障礙設施設備、緊急救護等。申請單位至少自籌30%,縣府補助上限最高15萬元,文化局預計6月邀請專家學者審查,核定結果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公布於文化局網站。詳情可上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官網 —文化資產—業務申辦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