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慈濟遭爆病人手術被拍私密照 薛瑞元:待調查釐清
台北慈濟醫院遭爆開刀房醫療人員會拍攝病人私密照,但院方說明均非事實。(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台北慈濟醫院今年剛升醫學中心,就遭1名自稱在該院開刀房上班的護理師「阿肥」於網路爆料醜聞,指控護理師在病患麻醉後,拍攝病人的生殖器,甚至搓揉胸部,並在文中貼出口中的患者私密照,院方則說明均非事實。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23日)表示,開刀房有整個團隊在那邊,因此做這種事「聽起來有點怪」,但實際狀況仍待調查釐清。
阿肥說明,「當你在全身麻醉時,知道自己的身體被做了什麼嗎?」提到「在台北慈濟開刀房上班,至今半年來,看過太多令人作嘔的事情,除了在麻醉期間護理師大量圍觀病人的生殖器或隆出來的奶以外,還拍攝照片、瘋狂搓揉」,甚至直言「連小女孩小男孩的裸體也沒有被放過」。
薛瑞元指出,這應該是個別狀況,不是醫院普遍情況,但是否為實際狀況、是否涉及違法仍要經過調查,目前衛生局已在調查階段。
衛福部次長王必勝也指出,沒有辦法現在做評論,因為有時基於手術等醫療處置需求會有拍攝病人患部的必要性,但若是與手術無關就比較沒有需要,只是仍要看看當時的狀況而定。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指出,目前新北市衛生局已進行調查,院方也報警,警方約做筆錄,必須要等事實調查出來再做回應,尚無法說明是否違法、違反什麼規定。
其實,為充分保障病人隱私權,衛福部已於2015年1月30日公告修正「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將醫療隱私權維護規範由「門診」擴大為「全院」適用,並增加4大修正重點加強病人隱私權維護,其中1項為診療過程中,醫病任一方如需錄音或錄影,均應先徵得對方之同意。
醫療法第72條也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刑法第315條之1對於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亦定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