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民間參與都更誘因 桃園擬修訂都計施行細則及海砂屋自治條例
桃園市長張善政視察桃園區正光路警察宿舍都更案工程,這也是桃園市首件自行編列預算並擔任實施者的公辦都更案。(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花蓮強震後,桃園市建物毀損通報案件已逾200件,都市更新議題備受關注,桃園市去年已祭出6大作為,市長張善政今(1)表示,為提高民間參與及住戶意願,桃園市將修訂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及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海砂屋自治條例),前者希望藉由提高容積獎勵,增加民間及住戶參與意願,希望爭取內政部支持,加速桃園都更推動。
桃園市目前共有8件公辦都更案,其中有2案今年即可啟動招商作業,另已完工2案、施工中2案、規劃中2案,希望由市府帶頭推動都市更新,亦鼓勵民眾自主參與,除了去年修訂都更單元劃定基準、都更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實施者申請代拆辦法、都更容積獎勵核算標準、啟動跨街廓都更容積調派專案、公告受理提議劃定更新地區作業原則,今年將修訂都計施行細則、海砂屋自治條例。
住宅發展處長邱英哲說明,老舊房子的安全疑慮,才是最需要處理的問題,但桃園都更主要遇到2大困境,主要是桃園房價不及雙北,沒有足夠的獲利誘因吸引建商參與,再者就是容積率偏低,住戶想到重建後有效坪效大幅縮水,參與都更的意願亦不高,唯一的解方就是提高容積率。
邱英哲表示,桃園市將啟動「防災都更專案計畫」,凡是海砂屋或被貼紅、黃單建物皆可申請,將協助專案變更,讓基準容積提高為2倍,以及「公辦都更專案計畫」,預計納入即使沒有公有土地的基地,也可以協助進行公辦都更,同時修訂都計施行細則、海砂屋自治條例,前者提高容積獎勵,須經內政部審議通過後送行政院核備,後者明定海砂屋停止使用、限期拆除標準、相關罰則及處理方式,預計下個會期送議會備查。
住宅處統計,桃園市海砂屋共列管9案約400多戶;其中,位於桃園區的正光新城,1987年建成、1999年就被認定為海砂屋危樓,有餘力的住戶多已搬遷,還有約百戶居民仍續住,此次花蓮強震又出現磁磚掉落等損害,議員黃家齊表示,強震後社區尚未申請結構鑑定,主要是擔心一旦被貼紅、黃單,住戶不知何去何從,即使長期安置到社會住宅,每月租金也是一大負擔,目前仍在與社區溝通中。
市長張善政視察桃園區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都更案時表示,為提高民間參與及住戶意願,桃園市將修訂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及海砂屋自治條例。(記者鄭淑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