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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加大上路 台南衛生局查獲1家檳榔攤不合格

南市衛生局查獲1家檳榔攤,菸品包裝警示圖文不符合規定。(南市衛生局提供)

南市衛生局查獲1家檳榔攤,菸品包裝警示圖文不符合規定。(南市衛生局提供)

2024/03/22 22:29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今天(22日)正式上路,菸品容器上的健康警示圖文面積必須加大至50%,南市衛生局查獲1家檳榔攤不合格,將開罰1萬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的罰鍰。

菸害防制法新法自去年3月22日開始施行,其中菸品容器上的健康警示圖文面積,從原本35%增加至50%,國民健康署考量業者調整包裝,給予緩衝1年時間因應,於今日正式實施。

南市衛生局表示,今日至販菸場所進行稽查,抽測45家販菸業者,稽查結果1家檳榔攤不合格,將依法開罰,呼籲販菸業者共同全力配合國家政策,落實菸害防制法規定。

衛生局強調,菸品販售業者及菸商,自今日起,經查獲販賣菸品之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少於50%者,依菸害防制法第29條規定,販售業者處1萬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罰鍰;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1百萬元以上至5百萬元以下罰鍰,務必檢視菸盒警示圖文面積是否符合規定,以免受罰。

衛生局表示,近期不僅函文連鎖超商,並結合37區衛生所實地輔導及提醒檳榔攤、雜貨店、菸酒專賣店等販菸場所,截至3月21日共計2249家,並拜訪轄內販菸經銷商業者,親自輔導訪查告知業者菸盒警示圖文新規定,且透過南市政府Line、南市政府健康共照雲Line、IG及臉書健康情報讚粉絲專頁、戶外大型電視牆、新聞稿等不同媒體管道進行宣導,提醒販菸業者務必遵行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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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衛生局稽查便利商店,菸品包裝是否符合規定。(南市衛生局提供)

南市衛生局稽查便利商店,菸品包裝是否符合規定。(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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