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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遺失代管班費 高一女生拾金不昧 師感動:揚名聲以顯父母

國立中興高中賴姓老師遺失代管的班費2000元,拾獲學生堅拒老師贈禮,並稱是應該做的事。此為情境照。(記者陳鳳麗攝)

國立中興高中賴姓老師遺失代管的班費2000元,拾獲學生堅拒老師贈禮,並稱是應該做的事。此為情境照。(記者陳鳳麗攝)

2024/03/03 18:04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國立中興高中賴姓老師,在校園內遺失幫該班代管的2000元班費,有高一女學生拾獲送到教官室,老師為表感謝買了小蛋糕要送學生,該生堅稱「應做的事」,並強調母親說不能隨便接受饋贈而婉拒。賴老師感動表示,該生的父母家庭教育成功,古人說「揚名聲以顯父母」,孩子良善表現是孝順父母的最佳體現。

國立中興高中的賴姓老師,因怕總務股長保管班費萬一弄丟得自己賠償,因此幫總務股長代保管2000元班費,但後來發現錢不見了,原已打算自己賠,但隔日仍試著到教官室探詢有無人撿到錢,果然有位高一女學生前一天就把錢交給教官。

賴老師為感謝學生拾金不昧,買了小蛋糕要送學生,沒想到該名女學生一臉詫異地說:「老師,這是本來就應該做的事,我不能收你的禮物!我媽媽說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餽贈!」,老師以為學生是客氣,但不管怎麼說,該學生就是堅持不接受贈禮,理由就是:「這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不需要特別被獎勵!」。

賴姓老師跟這名拾金不昧的女學生聊了一下,知道該生沒有告訴父母這件事,但有讓班上幾位同學知道,同學還開玩笑說:「2000元可以拿來買很多東西耶,幹嘛拿去教官室!」。賴老師聽完這些話感動不已,因為拾金不昧的15歲學生堅守道德最基本也最艱難的防線,輕描淡寫「應做的事」的話,道盡多少「抵抗誘惑」的考驗。

賴老師也說,這位女學生的表現是家庭教育的成功,特別請其導師替我向這孩子的父母致謝,感謝他們為國家、為社會培育出一個誠實正直的孩子。後來也跟自己班上的學生分享此事,並用古人的「揚名聲以顯父母」鼓勵學生,強調孩子良善表現,就是孝順父母的最佳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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