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用路人當心!守護行人安全 警啟動10天交通大執法
警方啟動為期10天「交通大執法」、於全市易違規熱點執行。(警方提供)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近日全台各地發生多起行人遭撞意外,經分析交通違規為肇事主因,為了減少民眾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不禮讓行人及無號誌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等重大危險駕駛行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今日起進行為期10天「交通大執法」勤務,於各分局轄內易違規熱點執行。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說,「未禮讓行人」取締工作已列為常態性重點勤務,去年「未禮讓行人」取締計1萬3772件,較前年同期2845件,增加1萬927件,成長將近4倍;另為有效防制酒駕行為,交通部公告新修正的「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其中因酒駕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達3次以上,於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前應接受酒癮評估治療,修正為曾酒駕遭吊銷駕照2次以上者,並自3月1日起實施。
鄭文銘表示,為掃除「行人地獄」惡名,去年展開強力大執法,其中汽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千元以下罰鍰;另警方將持續檢討交通執法策略並滾動式調整勤務作為,針對各重點路段、時段,強化執法能量,以保障民眾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