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性平三法3/8上路 現代婦女基金會籲定期跨部會實務討論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將上路的「性工法」修正後雖明定員工執行職務的定義與範圍,但實務上會和「性騷法」、「性平法」競合,建議政府應該定期跨部會討論法律適用與實務。(記者楊媛婷攝)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去年三讀修正後的性平三法將於今年3月8日施行,現代婦女基金會今(1日)表示,將上路的「性工法」修正後雖明定員工執行職務的定義與範圍,但實務上會和「性騷法」、「性平法」競合,建議政府應該定期跨部會討論法律適用與實務。
現代婦女基金會於去年7月承接北市性騷防治服務專線,於去年底到12月底期間,發現有33%的受害者曾遭任職公司的不當對待,受害人向公司求援後,公司試圖勸和,或者忽視且無任何因應,甚至還影響被害人工作權益,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表示,雖然法律大幅修正,但企業和民眾對於執行職務的定義、雇主責任與義務、加害人究責、被害人協助等子法、配套措施與資源建置,以及和「性騷法」適用競合等仍有疑問,建議政府應訂定清楚指引。
「性工法」修正後加強雇主責任,包含應該設置性騷申訴管道、定期辦理防治性騷教育訓練、明定性騷事件的申訴處理與調查時應注意事項,也要詳訂雇主知道性騷事件後應採取立即有效的措施,另外這次修正也針對被害人與行為人分屬不同事業單位,但有業務來往或共同作業,就採雙雇主責任,也就是被害人的雇主跟行為人的雇主都要負責。
王如玄表示,修正後的「性工法」雖然明訂執行職務的定義與適用範圍,但法律實務上會和「性騷法」、「性平法」有競合,為避免法律適用疑義,影響後續當事人權益,認為政府單位應該定期有跨部會的實務討論,並公告結論,勞動主管機關也應該提供受害者諮詢扶助與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