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稱金雞母!桃園區公所7處停車場招標 4年權利金6500萬
桃園區公所代管7處停車場將重新招標,圖為陽明公園平面停車場。(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區公所代管11處公有停車場,採取委外經營方式,每四年辦理委外招標事宜,11座停車場四年可帶來8600萬元進帳,其中桃園新站等7個據點委外合約於3月底到期,公所已經展開新的招標合約,權利金仍維持6500萬元,預計4月1日上線。
桃園區公所工務課長葉宜泰表示,這些停車場都是升格前由公所管理,升格後由交通局繼續委託公所代管,權利金的收入則回到桃園市停車場作業基金(停管基金),由於停車場是委外經營方式,平常維管是由得標廠商負責,如果需要大規模的修繕,仍需透過停管基金進行修繕。
另外,這11處公有停車場雖然是公所代管,但還是要符合各項政策,例如,一定比例身障、婦幼停車位以及電動車的充電車位。
他說,此次公所招標的7個公有停車場,分別為桃園新站(台鐵後站前)停車場38個汽車位、100個機車位;大槍溪社區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65個汽車位、朝陽公園平面停車場45個汽車位,「宏昌六街、泰昌八街」平面停車場72個停車位,三民公園平面停車場61個汽車位,陽明公園平面停車場64個汽車位,建國公園平面停車場23個汽車位。
公所表示,這7個停車場這期權利金共6500萬元,合約從2020年4月1日到今年的3月31日,新的合約則是從今年4月1日到2028年3月31日,招標價格為6500萬元,符合條件廠商則由價高者得標。
桃園區公所代管的停車位除上述7個招標停車場外,另外四個則是寶興市民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60個汽車位、87機車位,陽明綜合大樓地下停車場23個汽車位,大林社區市民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11個汽車位,福元公園平面停車場39個汽車位;總計11個停車場提供692個汽車位、187個機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