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蘇丹紅」辣椒粉檢測報告騙全聯出貨 濟生公司斗六廠2員工聲押
雲林地檢署、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及雲林縣衛生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蘇丹紅辣椒粉案件。(圖由雲林地檢署提供)
〔記者林旻臻/雲林報導〕雲林縣衛生局今年1月查出濟生公司斗六廠銷售的紅辣椒粉含有致癌物「蘇丹紅」,產品流向遍及多個縣市,檢方偵辦追查發現,濟生公司斗六廠明知「蘇丹紅」是違法食品添加物,竟變造食品檢測報告,以順利出貨給全聯來販售,帶回9名公司員工漏夜複訊後,認為斗六廠研發處郭姓處長(男,52歲)、郭姓研發人員(女,48歲)犯罪嫌疑重大,今日清晨6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接獲衛生局函送該案後,檢察官周甫學指揮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及雲林縣衛生局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調閱並研析相關資料後,本月26日至濟生公司總公司、斗六廠、新莊廠等處進行搜索,並通知陳姓公司負責人(男,60歲)、陳姓經理(男,32歲)、斗六廠研發處郭姓處長(男,52歲)、郭姓研發人員(女,48歲)等9名公司員工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發現,濟生公司斗六廠品管人員將紅辣椒粉原料寄送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公司)食品實驗室檢測,檢出原料含有蘇丹色素3號,郭姓研發人員接獲不合格報告後,轉知郭姓研發處長等人,研發處長明知蘇丹色素3號屬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致癌性分類第3類物質,也不屬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所訂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核准的食品添加物,是不得檢出的品項,為順利出貨,竟變造四合一調味粉的SGS公司檢測報告,藉此取信、出貨給全聯公司,並販售予消費者。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為郭姓研發處長、郭姓研發人員2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應論以同法第49條第1項之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公司負責人、陳姓經理及其他3名職員,則分別給予150萬元至2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將持續追查含有蘇丹紅胡椒粉及原料去向,遏止相關產品流入市面。
檢方至濟生公司斗六廠現場封存「蘇丹紅」紅辣椒粉相關原物料。(圖由雲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