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沿路漏砂3公里 警民花3小時清除將開罰
砂石車邊行駛邊掉砂石3公里長,警、民花3小時清除。(民眾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58歲范姓男子9日下午3點多駕駛砂石車行經苗140縣道約8公里處與玉豐五路路口時,開始沿路掉落砂石,一路掉落至國道3號苑裡交流道,總計約3公里長,警方和民間救難人員花費3小時終於清理完畢。
轄區通霄警分局今天表示,事發當時范男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著砂石由東往西前進,可能疏於注意導致砂石沿路掉落,經民眾通報社苓派出所後,警方連絡民間單位協助處理,社苓所2名員警於現場疏導交通直至9日晚間6點多交通恢復。
通霄警方也說,已請駕駛到案說明,而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可開罰3000至18000元。
協助處理的民間單位則抓緊時間,用三角錐封閉道路危險路段後,拿掃把沿途清理砂石,總算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