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蛋混國產20萬顆標示不實流入市面 食藥署重申:安全無虞
農業部彙整內容顯示,在9家液蛋加工業者中,僅有福商勝1家標示錯誤,6月至8月間共使用20萬7360顆進口雞蛋混用國產液蛋,流向統皓、宜興、珍品軒、第一餐盒、華信食品及乖乖等業者。 (記者邱芷柔翻攝)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液蛋業者以進口蛋為原料卻誤將產地標示為「台灣」引發爭議,在野黨立委要求農業部及衛福部提供液蛋產品數量及流向,本報取得農業部彙整內容,在9家液蛋加工業者中,僅有福商勝1家標示錯誤,6月至8月間共使用20萬7360顆進口雞蛋混用國產液蛋,流向統皓、宜興、珍品軒、第一餐盒、華信食品及乖乖等業者,此外畜產會委託業者生產冷凍殺菌液蛋共有360公噸標示錯誤,未流入市面。對此衛福部食藥署強調,確實有發現部分液蛋標示錯誤,但檢驗均無安全疑慮。
農業部提供給立委的「中央畜產會調度殼蛋給殺菌液蛋加工業者資料」顯示,共有兆福、福商勝、金寶蛋品、新德貿、中一食品、勤億蛋品、台南蛋品、津鼎食品、永成蛋品等9家液蛋加工業者,購買中央畜產會專案進口雞蛋,其中僅福商勝1家業者涉標示不實,其餘業者均依規定標示。
資料顯示,福商勝6月至8月間共使用20萬7360顆進口雞蛋,混用國產液蛋,標示產地為台灣,涉標示不實,下游銷售至統皓、宜興、珍品軒、第一餐盒、華信食品及乖乖等業者。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根據農業部提供清單進行調查,日前已將調查流向結果交由農業部彙整,查核過程確實發現有部分液蛋標示錯誤,但經檢驗,產品均無安全疑慮。
林金富表示,標示不實依食安法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食藥署今也公布今年9月14日起針對市售雞蛋外觀檢查及標示查核,至今共4783件全數合格,動物用藥殘留抽驗125件,其中114件合格、11件檢驗中。
畜產會委託業者生產冷凍殺菌液蛋共有360公噸標示錯誤,未流入市面。(記者邱芷柔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