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監院糾正違法審查新隆社區為海砂屋 北市府:均依規定辦理
新隆社區。(資料照)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無視大孝大樓與鄰近的新隆社區持分共有同一筆土地,卻核准大孝大樓單獨拆除重建,之後又違法受理審查核定新隆社區為海砂屋,嚴重影響所有權人財產權益;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指出,大孝大樓經鑑定為海砂屋,改建有急迫性,而新隆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人數已超過自治條例規定,無違背或影響所有權人權益;將俟收到糾正案後,再依規定檢討。
建管處指出,大孝大樓在2008年由專業機構鑑定為海砂屋並申請建照,因海砂屋改建有急迫性,在維護公共安全的考量下,參照331震災受損建物案例,以分管協議書替代土地權利證明文件核發建造執照。
對於監察院指市府未依「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由區分所有權人提出辦理,經查新隆社區是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辦理鑑定,其區分所有權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都已經超過自治條例規定的2戶及所有權比例1/10的規定,並無違背或影響區分所有權人權益。
建管處強調,本案相關海砂屋認定、公告、限期使用及拆除等程序,均依法辦理,後續將待收到監察院糾正案後,依規定檢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