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幫違反勞基法業者徵才遭質疑 議員促輔導改善、解除紀錄
中市議員張芬郁質疑參加市府徵才的廠商有一些違反勞基法,勞工局表示,重大情節不會納入。(市府提供)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勞工局陸續舉辦多場徵才,民進黨市議員張芬郁指出,有民眾反應26日、27日舉辦的一場徵才活動,有廠商違反勞動法令不良紀錄,市府不該幫忙徵才;她強調,過去5年,中市開罰業者違反《勞基法》3713件、罰鍰收入1億4306萬,但因為有些企業並不清楚或非惡意而觸犯勞動相關法令,要求勞工局必須輔導業者改善,對已改善的業者也應該解除不良紀錄,才不會讓求職者無所適從。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勞工局是協助民眾找工作,但有些廠商雖違反勞基法,可能是輕微或不清楚法律,如算錯加班費,但對於重大且惡意的違反勞基法,市府絕不會納入徵才的廠商;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表示,《就業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求職人及雇主申請求職、求才登記,不得拒絕。」也沒有規定曾經違反勞動法令的事業單位就不得求才。
張芬郁表示,勞工局日前公佈去年6月至今年5月違反《勞基法》挨罰的業者共566家、罰鍰金額1005萬餘元;而統計2018年至2022年,每年開罰500餘件至近千件,每年罰鍰總額收入2千萬至3千餘萬不等。
張芬郁表示,最常見的五大違法情形有: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詳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和未依規定給例假或特休假。
張芬郁並表示,《勞基法》有規定各縣市政府定期公布違反《勞基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勞動法令的業者,並在勞動部建置「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僱主)查詢系統」供民眾查詢。
台中市勞工局8月26日、27日舉辦的徵才活動,張芬郁表示,有市民向她反映,曾經違反勞動法令的廠商也在其中,她逐一比對50家徵才業者歷年來在全台違反勞動法令的紀錄,只有18家不曾違反任何一項,另32家情節不一,也有是多年前的紀錄,她質疑幫這些有不良紀錄的廠商徵才是「幫勞工還是害勞工?」
張芬郁要求勞工局加強輔導協助業者,更了解勞動法令,促進勞資雙贏,避免挨罰被公布影響聲譽,也可解除求職者對廠商不良紀錄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