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爛攤須月付80萬利息 蔣萬安:交接沒提這麼細節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表示,上任交接時,文化局有列北流幾個案子,但沒有談到細節,上任後才了解到,每個月要支付80萬的工程款利息。(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由文化部與台北市府共同出資興建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北流),完工啟用3年,但與廠商的1.9億元工程款未結案,導致每月需支付80萬餘利息,而文化部因興建經費暴增,7月11日已函覆北市不支應暴增的款項;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9)天表示,利息已滾成上千萬,這是市民權益的損失,會持續跟中央溝通、拜會,希望能有圓滿的解決。
蔣萬安表示,交接上任時,文化局有列北流幾個案子,但沒有談到這麼細節,上任後了解,才知道是每個月要支付80萬的利息,累積到現在已經有上千萬,這對市民來講是權益的損失;他了解後積極地跟中央溝通,中央也說明依據合約他們的立場,但市府認為,依照協議這是中央的責任。
對於中央不願意支付,蔣萬安表示,會請法務局研究,既然有簽訂合約,就應該照合約的規定來走,規定很清楚。他秉持的態度就是持續跟中央反映、溝通,希望得到圓滿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