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藥有SOP 高市籲托嬰中心與家長攜手合作
托嬰中心指定專人管理託藥。(圖由高雄市社會局提供)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有鑑於新北市幼兒園的餵藥風波,高雄市社會局呼籲托嬰中心與家長應落實「高雄市托嬰 中心托育服務指引」的規範,針對家長托藥及協助用藥需求時,須依循步驟檢視流程,以保障幼兒的用藥安全。
社會局指出,幼兒在托嬰中心如有協助用藥需求時須依循4步驟如下:
1.家長務必詳填「幼兒餵藥委託書」,確認用藥細節,連同當次就診當日藥品及處方箋,放置當次就診藥袋中交予托育人員。
2.確保用藥安全,未填寫用藥委託書、無法辨識、非醫師處方箋或養生保健食品等之個人藥品,托育人員將無法協助用藥。
3.托育人員從家長手中取得藥物時,一定要有明確的標示,包括幼兒姓名、藥物名稱、劑量以及給藥時間。
4.托育人員協助給藥時務必落實「3讀5對」:閱讀藥物容器上的標籤3次,確認給藥的「幼兒對」、「時間對」、「劑量對」、「途徑對」、「藥物對」;紀錄與保存每一次給藥的資料,並觀察給藥後嬰幼兒的反應,包括不尋常的外觀改變或異常行為。
此外,由於夏季為腸病毒等傳染病的好發期,托嬰中心更需嚴陣以待,面對守護幼兒健康的防禦戰,從落實環境清消、生病不上學、日常的微病照顧及幼兒託藥標準作業流程,也需家長共同努力。
曾有家長提供非當日看診藥品,請托嬰中心協助用藥,因幼童每次症狀及病程可能有異,前次看診藥品不一定適合目前病況,貿然用藥可能損及幼童健康,所以托嬰中心無法接受家長託藥。
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感謝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辛苦照顧幼童,成為家長養育兒童的神隊友,社會局也會透過不定期稽查、訪視輔導等機制,積極輔導托嬰中心,另於在職教育訓練持續強化托育人員的照顧知能,落實每日清潔消毒、託藥SOP,提供幼兒適齡適性的專業托育服務。
托嬰中心護理師說明託藥用藥紀錄。(圖由高雄市社會局提供)
托育人員協助給藥時務必落實「3讀5對」,核對藥袋及劑量紀錄用藥情形等。(圖由高雄市社會局提供)